标题:
我是加工手工艺品的受害者
[打印本页]
作者:
sensea
时间:
2011-5-2 21:50
标题:
我是加工手工艺品的受害者
2011年3月29日和陕西省瑞鑫佳创工艺品的加工承揽合同,当时交押金9800元,并要求加工1000枝玫瑰花,玫瑰花的赔偿价为每枝10元,正常收购价为每枝4元;5月2日交货时因物流公司托运出现损坏600枝。公司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押金是一分钱不退,并且要求赔偿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欢迎光临 110互动论坛 (http://bbs.110.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