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南皮县国土资源局违法颁证行为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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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秋雨无情
时间:
2011-5-13 16:00
标题:
南皮县国土资源局违法颁证行为最新进展
沧州市人民政府已于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沧政复字(2010)112号
本机关认为:本案争议土地的管辖权应由泊头市人民政府行使,被申请人为第三人颁发《使用证》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4目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复议决定:
撤销被申请人为第三人颁发《使用证》的具体行政行为。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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