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经适房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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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y5200744
时间:
2011-6-7 11:49
标题:
经适房的悲哀!
: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保障房工程"澧水家园"经济适用房",项目全称是"桑植县澧水家园经济适用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由政府主导,桑植县城市建设综合公司负责开发.2009年9月开工,12月份通过了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的资格审查,并进行了公示,2010年1月底房管局出示定购通知,该项目已取得预售资格,凡享有经适房住房条件的家庭领取"认购证",2010年1月交7万元首付,2010年6月进行房号抽签,当时大家认定的只有两栋楼,即"1号楼与2号楼",共149户参与了抽签,会上规定住户楼层按采光、通风、环境等因素实行了上浮与下浮,分别为上浮2.5%、5%,下浮2.5%、5%。6月底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合同基准价1250元/平方米,后交手续费一万元(包括办证、水电、有线、房屋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工作人员说以后就只要等着拿钥匙,多退少补),7月份办按揭手续,并结清余款.10月份开始按揭。合同里约定的是2010年12月1日交房,等到12月1日打电话给开发商,答复是“还没修起,再等段时间!”,其实房子9月份已完工。
2011年4月16日开发商通知交房,说拿一万六千元钱才能拿钥匙,问交何费用,说这费用是物价局核定的,具体的去了就知道了。后来也有购房者说接到交房通知,但都得交一万多元,大家纳闷了:该上浮的都上浮了,按揭的也办了,手续费也交了,一次性付清的也付了,连余款也全交清了。开发商工作人员说这是物价涨了,房子也要涨了。
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而修建的,是国家的保障性住房工程。我们不说国家对经适房各项税费全免等优惠外,不说开发商违约交房外,在超出数月后交房只字不提“违约”二字,还要各购房户再交一万多元,对于这些生活在困苦边缘,甚至还有许多下岗工人来说,当听到这个通知后犹如晴天霹雳!
后来看到县物价局于2011年4月11日对“澧水家园”经适房重新核价的文件,说核定基准价为1335元/平方米,相当于合同基价上涨85元/平方米,物价局给出的理由是开发商于2011年3月20日才递交该项目的申请核价报告,而对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发情况一无所知;开发商在开工前没有按照《湖南省经济适用用房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县物价局递交核价的报告,合同中的1250元/平方米基准价属开发商与购房户的行为。开发商通知购房户交房也是分批进行,当我们接到交房电话后而其它许多购房户却无从知晓。
4月18日购房户一起去县政府就此事讨个说法,专管国土方面的程副县长说七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4月25日购房户再次去县政府,政府方面无领导出面,房管局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象踢皮球,相互开脱,推卸责任,后不了了之。
5月3日,购房户去张家界市政府,杜芳禄副市长接见了我们,在信访局由业主代表与市物价局、县物价局及房管局领导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答复是5月10日就“澧水家园”经适房价格问题县物价局将召开听证会。
5月10日,桑植县金豪大酒店四楼会议室,由县物价局主持召开了听证会,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办、县信访局、城建、房管、国土、网络媒体等10多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上10多名代表在认真听取双方申辩的意见后一致认为,即然是经济适用房,要充分体现经济适用的作用,必须按照政策和相法法律维护好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论开发商和业主都必须在政策和法律
法规
允许的范围从事各种维权活动。会上市物价局核定“澧水家园”经适房基准价为1314元/平方米,业主会成员表示不接受。
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第8条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有定价权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在项目开工之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凡不具备在开工前确定公布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以及已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经批准转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前,核算住房成本并提出书面定价申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送有定价权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后来物价局下文,每平方米1314元,等于每户要再交9000元的上涨户价,还有一系列手续费用,也就是一万三千元左右,更就是有的人急等着住房,也就交钱了,并且在装修了.开发商约定交房的时间是4月16日至6月18日,时间越来越近了,想维护自己权利的人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恳请您给我们这些购房户支招!盼复~!!~!
201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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