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打印本页]

作者: 237169    时间: 2011-7-18 08:17     标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2004]民一他字第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重庆忠县律师事务所




欢迎光临 110互动论坛 (http://bbs.110.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