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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据实判决 [打印本页]

作者: 孙端lbx    时间: 2011-7-22 20:02     标题: 请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据实判决

对 非法“偷拆”者,理应依法严惩   
           近几年,“强拆”这个词对很多人而言都已不再陌生,继“强拆”之后,我们的身边又多出了一个词,那就是“偷拆”,说的就是有关方面在与居民未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置国家法律与居民合法权益于不顾,在夜间或住户不在时偷偷摸摸地对居民的住宅进行野蛮拆毁。                  
        绍兴孙端镇已经发生“偷拆”事件:在牟取暴利的浙江亚峰房地产公司策划下,绍兴县孙端镇新河工业区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噩运,一群涉黑歹徒偷偷地在半夜三更,趁着月黑风高,迅即指挥大型挖掘机伸出罪恶的巨臂,在我们的叁间办公楼及厂房楼顶上伸展挥舞,楼上部份顷刻轰然倒坍,房中设施及物件尽压埋在废墟之中. 现场一片狼籍,使我们的企业蒙受极大的损失,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残。
        以前在很多地方,一些政府部门在搞拆迁时,经常进行强制拆迁,因为“强拆”常常会造成对公民合法财产的侵害,造成诸多社会问题,政策明确规定,在未与居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居民房屋进行拆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进行野蛮拆迁,侵害群众利益。可是绍兴孙端镇的拆迁公司的做法却有些离谱了,不让搞“强拆”,那就干脆“偷拆”,这种做法是极其野蛮的。拆迁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年,因为拆迁问题,造成了大量社会问题,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化解矛盾,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都曾做出过三令五申的明确要求,国家的相关法律对此也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那就是拆迁一定要依法进行,一定要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在崇尚法治,有法可依的时代背景下,浙江亚峰房地产公司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实施了野蛮“强拆”和“偷拆”的行为,在严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对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是一种藐视和践踏,对这种目无法纪,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
      上述报道只是近年来暴力拆迁的一件纪实案。绍兴孙端镇刑事案的发生暴露了一个事实:本是安置房的惠民工程巳经变成了商品房,而实际变异为坑民工程。如果真的是恵民,为何拆迁人用半夜偷袭的下三滥方式实施非法拆迁?为何被拆迁户不领情而冲突不断?亚峰房地产追求的是经济利益,为何要半夜偷拆?其实是亚峰房地产牟取暴利的又一新途径。由于有了亚峰房地产的暴利,无疑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我们不能仅仅指责绍兴孙端镇商人的道德问题,因为商人的本性就是追逐利润。我们要反思的是:那些极力将工业区改造变为亚峰房地产牟取暴利的又一途径的政府官员,是否还记得中国*党章的要求?是否还记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然了解孙端半夜偷拆刑事案,我们一定会知道是哪位大开发商是这一涉黑刑事案的推手?商人制造暴力拆迁案也是应当绳之以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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