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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个命案我需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exddd    时间: 2009-4-29 12:58     标题: 这个命案我需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4.27日晚上5.30我和一个战友张XX去另一个战友李X家喝酒,我和李X一起买的菜和酒,在李X家里(他母亲也在家)我们3个一共喝了17斤扎啤和6瓶青啤,我喝的微微醉,没有大醉。他们2个也是微醉。9.30喝完后 张XX直接回家了,李X送我到路口,我打的回家,他就回家了,第二天接到李X妈妈电话,在今天28号凌晨李X被烧死了。上午我和张XX去派出所做了笔录。下午去李X家里探望他父母。听出他父亲意思就是饮酒过度,不是饮酒也不会被烧死(烧死的原因正在调查中),还说法医也验证是饮酒过度。
请问律师如果他家人追究我的民事责任,我需不需要承担。
注:被烧死的时候李X的母亲就在隔壁睡觉(一墙之隔 三步之遥),她发现的时候人已经被晕死了。


问题补充:
我还补充几点说明:1,是在他家里喝的酒,他劝我们的酒,我们俩没有劝死者李X,而且最后还是喝的差不多了死者李X还要求喝我和张X阻止的他。这点李X的母亲也在喝酒当场(她在玩电脑),不存在劝酒的证据和理论。
                  2,死者李X头脑清醒有2点证据,一是在送完我之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他以前工作的地方和他同事去聊天,他母亲去把他叫回来的家。二是我去探望他母亲,他母亲始终说的他的最后一句遗言,晚上10.30的时候他和他母亲说:“妈,10.30了,你去睡觉吧,我也去睡觉了。”这句话不可能出自一个醉酒很深的人之口。
                  3,他抽烟。(失火源是床 失火原因很可能是烟头所致)
                  4,他家失火和我在他家喝酒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本帖最后由 exddd 于 2009-4-29 05: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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