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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纠纷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hui8447    时间: 2009-5-12 17:20     标题: 劳动纠纷

本人2008年1月7日进入蚌埠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试用期约定3个月但是说要考到环评上岗证,但是当时不清楚这个环评上岗证考试的难度,至今未能考到,现在没签合同。我参加了考试但是没通过,不过单位也没有报销我的考试费用!现在请问我可以得到劳动法规定的08年1月1后起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么。或者我还能得到什么赔偿?注:本行业是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请问什么企业不适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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