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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追回遗产的股金条据 [打印本页]

作者: qwe252520    时间: 2009-5-29 23:32     标题: 追回遗产的股金条据

我叫陈岳岚,71岁,中专文化,湖南省安化县大福镇永久街居民。
  我父亲陈祖荫在解放前后,是当地有名的医师,能治各种疑难杂病。又是一位很好的小儿科医师。1949年,快解放时,在我们湘黔边界雪峰山,解放军队伍狠狠的打败了国民党白崇禧的部队,解放军部分伤病人由土改干部东北人伍大队长来到了大福二区,找到我父亲为解放军治疗过很多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按中央指示成立三会、工会、农会、卫生协会,三会同时展开。
  我父亲陈祖荫是大福区医院的创办人,解放后,安化县第二区政府成立,二区区长林书江,政委王昆民领导,对我父亲很器重,安排我父亲参加县卫生工作会议,并参加了安化县卫生协会,成为正式会员。接受了县卫生协会任务,回区后向区领导汇报,按区领导安排了全区几十个乡镇的“中西”医会议,发展了会员,并选举我父亲为安化县第二区卫生协会主席,会后区领导强调要求解决大福地区人民群众的疾病卫生问题,要我父亲带头组织一支有党和政府领导的医疗机构。开办联合诊所,动针要线,办事要钱。1949年刚解放,国家正处在一穷二白经济困难时期,办联合诊所要靠自力更生,我父亲自备积蓄,拿出准备买房子的三十元银元作股金,开办“联合诊所”后。从周边乡镇找来三位有医疗经验的内外科医生商量,每人集资三十元银元。(当时只有银元、铜元、大米流通)。4人共集资一百二十元银元,没有房子,租来两间私人楼房。我父亲从自己家里搬来桌椅板凳,床被和一切需要的东西,购买药材和医疗设备,由上面安排二名女服务员。经过一个月的筹备,于1950年初大福联合诊所正式开业。我父亲任所长兼管会计。当时上面没有工资发,所有的单位工作人员都是发115斤大米一个月。开业不久,第一位住院的是1949年参加地下党工作,现持有国家金质奖章的姚俊钦所长(现还健在)
  我父亲1949年起自己掏钱开办联合诊所,转为大福卫生院、大福公社医院、大福人民医院,现更名为大福骨伤科医院,我父在解放初期经济困难的条件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我父亲精心操劳一辈子打拼下来的医院,把加工制作一条龙的大医药店和大笔的现金账本,于1962年初移交医院会计保管。
  我父亲在解放初期做出这样的选择,完全符合党的要求,他老人家这种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思想是可贵的。为联合诊所操劳一辈子,房子都没买一间,一直在大福街(后改为大福镇)上租房度日,他老人家的一生是伟大的,为现在的大福医院的经济发展、壮大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是大福医院的开国元老,创始人之一。
  1963年退休,1969年文化大革命,一次大搜查,是医院领导王宝林在我家搜走了我父亲的全部医药书,还有一支自己掏钱买来的自备急用药,羚羊角一支,事后我父亲一气之下卧病在床,二十天后含冤九泉,临终时留下一张入股收条交我保管,父亲死后,母亲靠我夫妻供养,母亲1974年病故,我夫妻二人送两老归山,没向医院要过一分钱。
  1974年中央有文,解放前后,对国家有贡献的工作者死了或退休的子女可以接班,我经肖礼谦、郑成德俩位老医生介绍,经大福医院院长李志元、区委书记何凤鸣签订合同书,于1975年初进了大福医院,从事饮食员工作。我本跟父亲学过医,又拜拓木刘振香老医师学过医。但我没有选择,刚进医院,烧的是柴火,照明是手提玻璃灯,吃的是钵子饭,每天供应热开水。打扫厨房餐厅内外卫生,伙食按成本计算调口味、换花样。由原来吃饭人数30人,后来增加到60~100多人,医院还要开这会,那会,有时领导要另外办伙食。一天到晚起早摸黑,我没有怨言,我只想安心地好好干,领导会帮我办好接班手续的。三年后,我同职工一样,发年终奖、加班奖、医药费报销。我因常年与水火打交道,得了严重的风湿病和胃病,1985年李道德医师带我到湘雅医院做过检查,是十二支溃疡,有豆大烂处。回来后我一直坚持工作,89年中旬我胃病加重,四肢红肿,我只得向夏乔庭院长请假回家休息,叫二儿子去代了三年班,我上班多年,请医院领导帮我解决编职,领导夏乔庭院长不理不睬,我看到其他单位的人都接好了班,接班人不论文化高低,不论户口,都办好了手续,我想我父亲是股东老板,应该要为我办理接班手续,后来他又借口说是农业户口,解决不了,我1968年下放农村到离镇上几里路外的张家大队,当时父母亲都七十多岁,没人照顾,父亲不让我们离开他们,因那时都是在河里挑水吃,要帮他们挑水,洗刷,所以就把户口寄插在镇上的大福四队。所以户口一直是大福四队的农业户口,到1987年上面有政策,只要你能从当地粮店找到以前的城镇居民购粮本,就能解决户口,后来我找到了,但他们还是以各种理由,不帮我解决编职。
  夏乔庭作为区医院院长,不但不关心我,照顾我,见我老实可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我的财产,以及欺骗手段排挤我父子出医院,手段如下∶
  1988年我还在上班,当时的大福区医院院长夏乔庭以对账为由,到我家里来,从我家拿走我父亲的入股收据,当时没有复印条件,我象我父亲一样,爱国、爱党,看他是党员,又是医院的院长,我完全相信他,没有半点怀疑,很爽快地就把原始收据给了他,后来我多次追讨,叫他还给我,每次他都花言巧语地搪塞我,并说要放在医院保管,不能给我,我当时还是一个临时工,去留也就他一句话,我想他是领导,不会骗我的。直到1992年夏乔庭院长找到我要我一个人去大福供销社饭店,说有事商量,在饭店二楼的一间房子里,里面有夏乔庭院长和另外一人,夏乔庭院长介绍说是县卫生局的律师,他们二人和我一边喝茶,一边拉家常,到最后把话题转到我父亲的股金条一事上,说现在上面有政策,全面清退临时工,因我的编职没有解决,在清退范围之内。说我工作了十七年,二儿子代办三年,补偿2500元,写了一个条子叫我签字,我当时就向他要父亲的股金条据,夏乔庭说股金条以上交县卫生局,属国家所有、我不信,大声的质问他,他说“你不相信我,但要相信党还有他” 指着他身边的律师,律师忙说我们不会骗你的。他们利用恐吓、欺骗多种手段,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签了名,几十年来,我们一直不知道原来他在拿走我的股金条据后,背着我们在当年就作了处理(夏乔庭本人具有证明)安排亲属进医院,而且有的亲属没有到退休年龄就办好了退休手续,却仍然在医院上班,拿双份工资,而我却一无所有,后来县卫生局退赔了一笔资金给我,却被夏乔庭等人暗地的私分了,我们一直不知道。
  2007年县里有政策改革开放落实到人,医院又搞集资分红,我想我父是股东老板创始人之一。从1950年到现在没有分到一分钱,且他们年年分红,我很不服,我也应有我的份,且我在医院工作了十七年之久,到最后连基本的养老保障都没有,我很不服,找到现在任骨伤科医院院长说理,院长肖三如是全县公认的十佳院长之一,他是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员,是一位高水平的骨科医师,他也知道我们的事,是夏乔庭他们一手办的,办得很不对,他要我到县信访办卫生局去上访,反应情况,于是我打了报告,要求追回股金及办理我的退休养老问题,卫生局答应马上来人调查,几天后县局蒋局长来大福了解情况,该院支书谭超美以各种借口不让我跟夏乔庭对质,并且口出狂言,你父亲入的不是金子,我们办了的事,办了就办了,你要把这案子翻过来我从你跨下爬过去。我找到肖院长问情况,他说蒋局长来了,他把医院当时写的协议、会议记录全部复印去了,我们到县局想看看到底夏乔庭写了些什么,到县里找到局长,他说我们的手续齐全,上面你们俩都签了字,并把一张复印好的领条摆在我们面前,我们一看呆了,很奇怪,从来没看到这样的领条,这是哪来的呢?领条的左下方还写了县局长现场办公协议,为什么不写明哪个局长?如有姓名我可以去问这个局长,我们没有在场怎么会有这份协议呢?蒋局长说,是后来写上去的,且签名也不是我们俩签的,完全是假的,是伪造的,蒋局长说字迹是一个人所造。要我们请律师通过法律解决。我们又问局长要看他复印来的协议和会议记录(因为当时我并没有参加什么会议,蒋局长说那些没有复印来,只听夏乔庭口头讲了,这张领条复印件是他复印好了给我的。)我是近年调来的,以前的事我不清楚,按这样的情况,你只能用法律来解决,我们请当地律师,他们不敢接,请外地律师他们不敢进,官官相护。
  我是卫生系统和医院的正式工作者,在医院工作长达十七年之久,并有我二儿子在医院代班工作三年,不知何故将我父子抛丢不管。我不理解改革开放的政策有何规定。
  请求上级领导将国家有关文件搬出来让我学习学习,使我满意接受抛丢不管的道理。我只晓得“共产党的干部政策”有“五条”,其中第五条是照顾职工的困难,干部(不分工作性质)都有责任对有疾病、家庭生活困难者,必须在可能限度内用心给以照顾,我怎么也不理解,在医院干了十七年,积劳成疾,却被人抛丢、排挤出了医院大门而不管。
  我父是现在医院的创始人,本人与儿子属继承人。特请求上级领导落实政策,安排儿子接班,帮我办好退休和公费医疗手续。
  我父在解放初期能响应党的号召,集资开办医疗诊所。而他们三个和作人,肖若甫、罗蔗甜、宁韩生,在1960年都已退股,有的自办诊所。他们的子女都已在该医院接班,而我父亲一直坚持到退休,这种精神是很伟大的。喝水不忘挖井人,翻身不忘共产党。共产党是正确的、伟大的党!
  综上报考句句属实,恳求上级领导体察民情,为我追回股金收条,落实政策,进恳切要求领导给予负责的答复。
  专此备文报考,急求领导为民做主,为我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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