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恳求绍兴县法院依法调处以下的文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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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端lbx
时间:
2011-8-22 16:03
标题:
恳求绍兴县法院依法调处以下的文件及资料
请求法院调取拆迁《会议纪要》及相关拆迁程序的申请报告
绍兴县孙端镇政府于2008年12月上旬,开了一次拆迁会议,对会议具体事项进行了记录,这就是关於拆迁的《会议纪要》这个纪要详尽地描述了对拆迁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却对拆迁户如何安置不作安排,偏面追求火速拆迁,不惜动用违法偷拆的损誉行动,造成被拆迁户极大的经济损失和巨大的精神摧残。
我们请求法院调取以下文件及资料:
一、2008年12月孙端镇关於拆迁的《会议纪要》。
二.新河工业区改作新河宛公寓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新河宛公寓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新河工业区拆迁计划、方案、拆迁预算。
五、金融机构出具足额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六、新河工业区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七、新河工业区域拆迁房屋补偿费及安置方案。
八、拆迁管理部门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的拆房协议。
九、拆迁管理部门对新河工业区拆迁项目的验收签定。
十、发改委的立项批文.
十一、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批文.
十二、土地征收批准后由谁使用土地的用地手续批文
十三、新河宛公寓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第四款: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根据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都应该向拆迁户开承公布。
特写此调取申请,恳求法院依法调处以上的文件及资料,使此案能尽快立案、透明办案,谨向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致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调取人:陈越
陈传殷
201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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