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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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cy.zeng
时间:
2009-7-23 21:43
标题: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呀。求助。
我们公司在6.16发了份通知,是关于因为公司业务减少,让我们部门员工(15个)回家休假,发放半薪,可是到今天公司都没发个工资,昨天还通知我们去办手续解除劳动关系,问我们同意不同意,现在我几点问题急着想请教:
1.公司拖欠快2个月工资算违约吗,我是否可以以公司没有给我们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每月的最后一天,我们的合同上都有写)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发放拖欠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我的合同到8.15日就到期了,我担心,公司这次通知后就一直拖。
2.因为我们被裁员的都是在公司做了5-6年了,有些合同期到了,也没再签合同,还一直做下去,就只有个别的是合同快到期了,我想问下 ,是否有适当的理由能够提出仲裁。
3.公司现在又组建另一个公司,老板 由于是外国人,所以法人代表也不是他本人,现在他们是公司账户一有钱就转走,基本上公司现在就是个空壳子了,如果一直拖欠我们工资,那么到后面公司没钱了,我们该怎么办,法人代表不是他本人,我们该怎么办。
然后,今天下午公司又通知我们去签了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字,具体是**与公司于2004年8月19日签订的第劳动合同将于2009,8,18日期限届满,由于公司经营法师呢过问题,于2009年6.15通知半薪休假2个月,现因公司的经营没有改观,决定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时间为:7.31对此公司将按您的月工资给予三个月作为的经济补偿。
我没同意,我在不同意的意见上写了:
1.按厦门工资支付条例,休假的第一个月必须按全薪发放,第二个月才需按半薪发放(实际从6月15日后就没再支付工资了)
2.公司通知我们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但公司并没有,依照劳动法,需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劳动[url=http://law.
110
.com]
法规
[/url]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即工作N年 赔N个月,乘以前12个月的实际发放工资。
我想问下,我这样写是对的吗。谢谢大家了。
还有公司现在有欠外债几千万,如果破产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现在该怎么去做。很急呀,谢谢大家了。我们所在地是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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