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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别人打我们的时候我们不应该还手,我错了!!!!! [打印本页]

作者: caijie88    时间: 2011-10-22 17:23     标题: 别人打我们的时候我们不应该还手,我错了!!!!!

别人打我们的时候我们不应该还手,我错了!!!!!
        我错了,

第一、我不应该给黑中介租房子,如果不给黑中介租房子,就不会让他们有机会伤害到我们。

        我错了,

第二、尽然知道他们是黑中介,虽然来要钱的不是给我们签合约的人。也不认识他,要就给他们吗!不就上几千块钱的当吗!

我错了,

第三、不给他们钱还说什么报警啊!结果让五个人围着打我们!这是一些小混混打架就是他们的工作。给他们扯上关系就自认倒霉不就没事吗!

我错了,

第四、打就打了东西砸了就砸了,人都跑了还报什么警啊!不知道自己没有钱也没。。。。。。那真是没事找事啊!人家是干什么的啊!还那么天真!真是该打啊!!!!!!!

我错了,

第五、老公被人打的脑震荡还心疼那点钱,不让老公住院。结果对方知道我们报警就去住院啦!因为没有住院只能是轻微伤。对方因为住院定为轻伤。这样打人没事。挨打的却以故意伤害罪给逮捕。失去了自由。

我错了,

第六、自以为对方带着五个人到家里打自己对方是什么伤给自己没有关系,所以看着那尺子不到五公分只有四点八,四点九公分都没有到。居然不说话。就因为不知道五公分只是轻伤的一个最低的标准,(轻伤是五公分-八公分)

我错了,



第七、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但是对方五个人打我和老公,砸东西。但是我老公还手了,不叫行凶。叫互殴。

第八、虽然法律规定就是被定为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律虽然说这是每公民的权利,但是让不让你取保候审就是人家的一句话,人家说不让你取保候审,你就要在里面关着。没有理由!因为你是河北人,不是北京人。



       我说的每一句都是实情,已经两个多月了不知道这事情什么时候会有一个结果。

       这事发生在2011年八月十九号在北京石景山区,西黄村雍景天成十号楼二单元二零二室,如果有想更进一步了解情况。有正义有爱心的人可以给我联系,电话是1861817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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