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分期付款车辆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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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俊杰
时间:
2011-11-8 14:36
标题:
分期付款车辆买卖
终审调解;返还车辆,支付车辆使用费【车辆使用费以珲春物价局鉴定的结论为准】物价局以没有租赁市场和无法确定经营项目给退回,不给做鉴定。法院无法执行,要求我到中院申诉,推翻调解书,对吗?我不想申诉在,怎么办?补充;车辆使用费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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