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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财产遗嘱继承,请求法律援助 [打印本页]

作者: abysg    时间: 2009-10-24 23:03     标题: 关于财产遗嘱继承,请求法律援助

家庭成员,父亲,陈辉霞(死亡) 继母彭娇良(死亡)结婚前有继母家有两个儿子。陈辉霞自己有四个子女,二个女儿。婚后没在生育,
   在2003的时候我父亲检查出患有癌症,由于家庭非常复杂,父亲在生前就立下了遗嘱。遗嘱的大概内容:由于改革开放,原来的住房被政府征收了。分到了两套住房。分别是阳山西一栋404室和阳山东一栋402室,由于没有生活来源,我所有财产只剩下这两套房子。
   由于我跟彭娇良是合法夫妻。秉着财产公平分配原则。我决定我死后西一栋404归彭娇良所有 东一栋402室所有权归我小儿子陈自洋
  。我死后彭娇良无权以任何方式变卖抵押东一栋402室。
  至于我其他的儿女,。在财产方面都有了断,我的兄妹,子侄都可以作证。。。 签字,印了手印。。。
  现在我想问的是。我想把父亲继承给我的房子办个房产证。
   我现在手里拥有证明材料有
   1,死亡证明 2,遗产凭证(遗嘱)3,继承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4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5,拆迁还建安置房购买合同以及发票(房子未办过房产证)。
   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是。第一。办房产证的地方像我这种拆迁还建安置房应该收费是900元。他要收我2000.还有1100不知道是不是违规收费,中国好像没有遗产税吧?(我们那个小区安置的办房产证都是900)第二。办继承房产证。需要到公证处公证。我去公证的时候,我按照办理继承公证指南书上第九项,遗嘱继承条例所写的所需证明材料的1,死亡证明 2,遗产凭证(遗嘱)3,继承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4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前四项的证明材料我都有。唯独第五项。公证员需要的材料我确实无能为力提供。他的要求是。我父亲 我继母。在世的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全部要到公证大厅来一起公证。我是这样答应他的。 兄弟姐妹 包括继母家的兄弟姐妹。都可以叫到这里来当场公证。只有我父亲 我继母的爸爸 妈妈。我没有办法叫到这里来。因为他们年纪都大了。住在乡村里面。身体又不行。每天躺在床上。没能力从山区里面来到城市里面,跟那个公证员不知道讲了好久的道理他就是不肯办。我说我要我外公外婆立字据。反正他说不行、必须要来。这个公证员有点无聊的做法。他又叫我到房产局去。房产局又说没公正书。不能办理 。又推到公证处。反复推过来推过去。难道我父亲自己立下遗嘱就没点作用吗?白字黑字手印清清楚楚,所有我想请教下律师。遇到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所有手续我都提供给他。他就是无聊不给我办理。你们想下。一个老人床都下不了。更何况从山里面出来?我这是完全被他欺负了。不办又不行。帮帮我想想办法吧。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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