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湖南最大水电站激起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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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缘分
时间:
2009-11-2 09:13
标题:
湖南最大水电站激起民愤
托口水电站工程从2004年上马到现在快5年了,进展十分缓慢。特别是2006年09月被以“非法征地”停工以后,几乎彻底瘫痪下来。那么,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
问题出在移民安置补偿工作没有依法依规进行!施工人员还持刀砍人!
托口水电站的移民安置补偿方案虽然至今没有公开,但从陆陆续续的表现看,已经暴露了以下问题:
一、设计方案与国家政策脱轨,方案设计者既当球员,又当裁判。
客观地讲,托口人民听说托口要修水电站的消息后,奔走相告,欢欣鼓舞。但当工程开工大约一年以后,人们的欢迎态度渐渐的冰冷了。不仅补偿标准低得可怜,而且动辄抓人关人。最严重的要数2006年09月05日把沅河乡清水清村的五名村民关了5到10天。这五名村民出来后,一直告状,至今不断。工程也就在月底被停工了。
由于补偿都是单个成交的,究竟补偿如何,无法获得具体的资料,但从400元/坟、木屋168元/平方米的拆迁补偿费中可见端倪。
这个时候,托口人开始注意收集国家有关的政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里的老百姓比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的人都要更加关心国家政策了!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实际补偿与国家政策严重脱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但托口水电站仅仅只补625公斤/亩稻谷的当年粮价款,其他三项的补偿项目只字不提。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但这里却要把他们按5%除出来。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2年。但托口水电站偏偏要搬出2003年怀政办发的文件来作为补偿依据。
那么,洪江市政府是这样补偿村民的呢?
国家明令不能“以租代征”,但洪江市政府偏偏按每年625公斤/亩的稻谷收购价(每百斤92元)折款给村民;
怀化市确定迁坟每冢1200---3000元,但洪江市一律400—500元!
房屋的补偿标准怀化市在650元---200元之间,但洪江市在637---100元之间,如果按政府规定的时间搬迁的,按搬迁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100元,但洪江市按每户每人奖1000元;搬迁费到处都是一次性付清,但洪江市居然分三次支付,把旧房子折下来支付30%,修到一半的时候再支付30%,还有40%待政府验收合格后付完;
国务院[2006]471号令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之和按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16倍计算,但洪江市偏偏按2003年前的年产值计算......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应该说,这些补偿方案,是由专业的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来承担设计的,他们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政策,为什么设计出来的东西与国家政策如此脱节呢?
原来,托口水电站工程项目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同出资组建的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的。
既然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也“出资”了该水电站,那就是该项目的大股东了,为了该集团的利益,他们肯定在设
法规
避国家政策,指望他们按照国家政策设计移民安置补偿方案,真是白日做梦!
二、政府行政不作为是托口移民安置补偿工作无法进行的根本原因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省政府应当将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公布出来,但省政府除了在2005发了个湘政办【2005】47号文件外,再也没有按照国务院【2006】471号文件的要求重新审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要求各省尽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国办发29号文件要求,抓紧研究,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实施办法。但至今快二年了,还不见省政府有在此方面的实施办法出台。
省政府不按国家政策要求落实,下面的各级政府又怎么来做?
光下死命令有什么用?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形势下,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已经无济于事了!
所以,根根在省政府!
不排除项目法人、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和省政府某些官员共同牟利的可能性!
如果真有这个可能,托口老百姓就毫无希望,只有挺而走险了!
三、各级官员都怕担责。
由于省政府、怀化市政府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作依据,下面的地方官员不仅无法具体操作,甚至连说话都小心翼翼了,生怕说错一句话就被“革命”了!
所以,现在地方官员与托口老百姓的关系十分紧张!
四、对该水电站复工的合法性表示怀疑
由于该水电站在2006年09月底因“非法征地”被停工,虽然去年04月国家发改委核准了该电站,但不少人认为,“核准”不是“批准”。人们对“核准”并不十分关心,更关心的是国土资源部是如何处理这起“非法征地”的案件的,又是如何批准该水电站复工的。
人们不大看重发改委的权威性,而更看重国土资源部的权威。也就是说,只有国土资源部的批文才能消除人们对该水电站复工的疑心!
正因为有此疑心,人们才敢理直气壮地阻工!
五、三、四千城镇居民如何安置无人知晓
托口并非是一个纯粹的农村,还有三、四千城镇居民,但对这麽多的人究竟如何安置,不见有政府的只言片语,这群人绝大部分是下岗工人、无业游民和老弱病残者,生活本来就没有保障,被这么一迁,心里更是没底了!
六、在请求托口水电站补偿项目中依法安排“失地农民的社保资金”时,某官员称:不可能的,水电站不可能养着你们这帮农民!
既然有能力占这一方水土,为什么不能养这一方的人民?
然而,在2009年8月4日,湖南省省长周强到托口视察,给托口水电站指挥部下了三个死命令:大坝9月底以前必须开工;明年5月底以前托口库区的移民必须迁完;11月底,第一台机组必须发电!所以电站在不顾托口人民利益之下,强行动工。
地方政府在此巨大压力之下,只好向移民承诺:“这个补偿标准是暂时的,等大坝开工后,补偿标准肯定会大幅度提高”!村民在此承诺下,陆陆续续地签字,开始拆迁。9月底,大坝如期开工。村民开始要求政府履行诺言,谁知政府官员个个缄口结舌。于是10月15日,朗溪村开始有一部分村民在托口新集镇阻工。
10月21日,派出所早上八点左右,抓了四个朗溪村村民,而且三个是60多岁的老人,其中一个是老太婆,另一个是30岁左右的年轻人!派出所怎么会抓人,又怎么会抓老人呢?
20日水电站指挥部负责人答应在23号正式答复,谁知第二天早上,派出所就抓了朗溪村四名村民。结果,村民不仅没有被吓倒,反而集聚的人越来越多,派出所被迫将人放了。23日,洪江市来了几位领导,对村民提出的要求,居然说“发改委”不同意,没办法。村民感受到了极大的愚弄,群情激愤,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托口一下子集聚了千多人到清水清大坝阻工。水电八处是大坝的中标者,见情况不妙,自动停工,将问题向指挥部反映,指挥部又向洪江市委反映,洪江市委强令水电八处开工!水电八处的工人为防意外,每人带着“砍刀”,没有“砍刀”的,带着“钢管”等硬器被迫复工。下午3时许,惨案终于爆发了,手无寸铁的村民被施工队员打伤四人(三人是三里村的,一人是新田村的,三里村有一人脑浆都被砍出来了,可能有生命危险),这一下不得了了,村民蜂拥而至,将施工队团团围住,混乱中,施工队员被打伤多名,招架不住,躲在一间民房里,外面被派出所的人挡住。大约6时,市公安局调集警力赶赴现场,但施工队员已经被村民围得如铁桶一般,无法将施工队员营救出来。晚上9时30分时左右,整个托口停电,公安局称黑开始将施工队从民房里救出。群众只想要政府主持公道,交出凶手,可政府的危言耸听终于激怒了托口人民,托口人民才被迫自己去留下凶手。
村民是无辜的,也是可怜的!更是善良的!
托口村民在政府武力压迫之下,又被警察无理抓了一批村民,并以武力强行带走砍伤村民凶手。在种种威胁下,村民不得不回家再寻办法讨要凶手,第二天村民示威游行,并持续几天,以求交出砍人凶手,并有清官来真正搞好托口移民安置补偿工作。
因此,搞好托口移民安置补偿工作的唯一出路就是:依法依规补偿安置托口老百姓就行,千万别打歪算盘!否则托口人民将与视托口人民利益不顾的人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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