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我的空间
搜索
标签
帮助
110互动论坛
»
现实曝光台
» 小案件,不简单;诸葛亮,试试看!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商品
发布悬赏
发布活动
发布辩论
发布视频
打印
小案件,不简单;诸葛亮,试试看!
山里人
学员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1
#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7-2-7 16:15
显示全部帖子
该酒包装上写明该产品可以通过网络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通过“剑冠”公司(专门的查询经营公司)查询该酒是否系生产厂家登记的真品(每瓶酒配有一个号码)。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行为?这应该是“美美”白酒生产商委托“剑冠”公司向消费者提供产品信息的行为。如果由于“剑冠”公司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查明白酒的资料,其不良后果应该由委托人白酒的生产厂家承担。消费者与“剑冠”公司没有什么关系。
UID
10682
帖子
9
精华
0
积分
8
阅读权限
1
来自
北京市,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7-1-31
最后登录
2007-1-31
查看详细资料
TOP
有法律问题请直接向专家提问>>>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最近访问的版块
法律时评
娱乐八卦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交易
积分记录
公众用户组
基本概况
流量统计
客户软件
发帖量记录
版块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
管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