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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逐条回答当事人申诉

东亚快评

民生无小事 细节见公平

吉林高院作出新规定,法官对当事人申诉要逐条回答,一是一,二是二,把是非一条条说清楚,不许笼统地说“申诉无理,驳回申诉”。这里,改的是一个细节,却体现着人文关怀与和谐司法的精神;看似一件小事,却小事不小,见证着人民法院对公正与效率孜孜不倦的追求。
法院是老百姓讲理的地方,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就是来说理的,是非曲直让法院评个道理,事审清了,理说明了,赢官司的堂堂正正,输官司的也会心悦诚服。对当事人诉求及申诉理由依法逐条加以回答,此乃法院审判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法院和法官工作的职能所在。
民生问题怎么来落实?要从一件件事情做起。就法院工作而言,要瞄准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的纠纷及原因,辩法析理,严格依法加以处理。这样做,党放心,群众满意,也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精神。这样做,会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促进法院工作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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