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我留校读研任教,他的网吧里出了一起大规模械斗,有人来查,发现了很多问题,就把店面给关了。他说自己长这么大了,不该再靠父母,于是就和几个朋友一起开了一家配货站,惨淡经营,吃的比赚的多。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的生活也渐渐规律起来,但他仍有属于自己的那个圈子。很多事情上,我只劝他一句他就会改,但惟独提到他那群所谓的兄弟,是怎么劝都没用的。他的兄弟里有一个叫小兵的,在我们当地的一家迪厅上班,可以说坏到极点:溜冰,勒索中学生钱财,四处帮人平事,据说手底下还养着好几个冰妹,专门陪有钱的溜冰者睡觉,然后给他换冰,他再分一点给那些女孩子。就是这样的人,居然是他最好的兄弟。有一次我冲他发火,让他和小兵绝交,他居然一气之下夺门而出,一整晚都没回来。从那以后,我也就不再去做这种尝试了。
按照他的逻辑,小兵是他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哥们,他们已经经历过的,见识过的太多了,两个人随时可以为对方去死。而我提出这种绝交的要求,是十分自私和冒失的。
我尝试着去理解他,容忍他,也容忍类似与小兵一样的一丘之貉。同时,也把这些问题都瞒着我的父母。因为父母一旦得知真实情况,是决不允许我们再在一起的,而且,如果因为这个原因闹起来,我怕他又会干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
08年末,在我父母认为他是一个有良好家庭出身的有为青年的基础上,我们结婚了。蜜月旅行的时候,我坚信一切都会风平浪静,即便再桀骜不驯的浪子,有了婚姻的羁绊,也应该懂得逐渐学会收敛吧。我们一起谈起过去,谈起未来,觉得一切一切都该是美好的。
噩耗是半年前传来的,那时候我们结婚刚满七个月。他和小兵一起出一趟车,在山东河北交界的某个服务区和人打了起来。小兵随身带刀,对方一死一伤。服务区的摄像头把整个过程全部拍了下来,铁证如山。没过几天就破案了,是派出所的人通知我的这件事,当时如同五雷轰顶。
法院的一审判决,小兵无期,他是有期徒刑十年。他跟我说,如果等不了了,就离婚吧,你还年轻。我当时真想抽他一巴掌,你早干什么去了!
也许你会觉得男人年少时血气方刚,打几场架没有什么。也许你会觉得男人若不讲哥们义气,枉为大丈夫。你可曾想过,《红旗下的果儿》里面的陈星因为打架进过无数次派出所,随便有一次,他下手重了一些,那么之后的故事还会有吗?那是一本小说,石一枫为了让小说的故事继续进行,才让陈星成为了一个幸运儿。
男人在挥动拳头的时候,真的每次都能掌握好火候和分寸吗?对我的男人来说,他也不过恰好是在一次斗殴中,自己的同伴没有掌握好分寸而已。
然而,这都不是借口,犯罪就是犯罪,你再嚣张,父母爹娘再有本事,铁证面前一样要被撂倒。
站在客观且公正的角度,我认为法院应当给予他们这样的判罚,这是对死者的告慰,同时也是对社会其他人进行此种行为的告诫。
然而,站在我自己的立场上想,哪个妻子愿意刚刚结婚,就看到自己的丈夫走进十年囚牢?我崩溃过,也绝望过,但始终走不到平静,因为我无法平静。我不能再相信浪子回头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本身就有错误的含义。那就是:“未必每个人都有回头的机会。也许只是下手重了一点,你的一生就从此改变,再不能回头。”所以,为什么还要宣扬那些痞子哲学,混混逻辑?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断绝这些思想,非要等悲剧一次次上演,折磨到人心碎欲裂时才算满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