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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怎么把国人弄成计划人市场人之分了呢?

他们一辈子日常生活的一切开销,包括应该的和不应该的,比如,公权私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公费出国,公费……单位偷偷发钱的小金库,等等,有人说了,这些是不应该的,不但在财政上是不允许的,而且党纪国法是不允许的,可是,为什么到最后,不少不应该的,又能在财政那里能得到报销呢?看来,现行的财政政策,对其中的一些起码是允许的,或者是起码打擦边球是可以顺利过关报销的。还有,包括这些人最后的丧葬费和应得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全由财政全部包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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