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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权在手》的怪趣

《一朝权在手》的怪趣

《一朝权在手》的怪趣

南台

世界上的塔多得数都数不清,哪一座塔最有名——比萨斜塔。为什么?不是因为它最壮丽,最高,建得最早,而是因为它的“斜”。世界上的和尚也多得数不清,哪个和尚最有名——济公。为什么?不是因为他德行最高,本领最大,而是因为他的“怪”。“斜”和“怪”都是一种不正常,但大家不以为错,不以为非,不以为坏,反觉有趣。《一朝权在手》中有些诗、词、联,便有这种“斜味”和“怪味”。因其“斜味”和“怪味”,便有了“趣味”。
严格说,那大都算不上是诗、词、联,只是形似而已。如果说正规的诗、词、联是聪明漂亮的姑娘,《一朝权在手》中的所谓诗、词、联,顶多是个顽皮的丫鬟;如果说正规的诗、词、联是风流倜傥的公子,《一朝权在手》中的所谓诗、词、联,顶多是个捣蛋的书僮。然而,世事有时也难料,丫鬟与书僮比姑娘和公子有时会更有趣。
数起来,《一朝权在手》里的诗词,有这么几怪:

一、形怪。
大家都知道,七绝是七字四行排列,形状是规规矩矩的长方形,然而,《一朝权在手》中的七绝却不是长方形,有的是圆形排列,有的是十字形排列。请看:
第一首,回文诗。
文戈在家乡劳动,想念女朋友而不可得,自怜自叹,在日记里写了首七绝:

种田闲居在深山,
居在深山无人怜;
无人怜我只自乐,
我只自乐种田闲。

还能叫诗吗?顺口溜而已。如果这也可以叫做诗,那满天下都是诗人了。作为诗,它就蹩脚了,但如果写成这种圆圈形,却有了趣味,首先是它的形状变得好看了,其次它的字数减少了一半,因为它一字二用,每个字都要读两次才行,而这种每字读两次又必须按顺序,就有了一定的难度,琢磨起来,还是有些趣味的。如下:


闲 在
田 深
种 山
乐 无
自 人
只 怜


第二首,十字诗。
文戈给他爱着的一个叫“玫”的女孩子写了首七绝,写出来也是四四方方的,似乎没有多少诗味:

同心兄妹玫与文,
文与玫妹共心身;
身心共妹同生死,
死生共妹兄心同。

只是妹妹我爱你,要和你白头到老海枯石烂之类的俗话,爱情表白而已,白得如同开水,能叫诗吗?连顺口溜都算不上。然而,当写成十字形式时,却也有了趣味:




死 生 同 妹 共 心 身




首先当然也是形状变了,不是那么古板的四方体了,陌生得不像是诗,让人觉得怪异。其次,它的读法也是有讲究的,必须是从上到下,再从下到右,再从右到左,再从左到上。多数字都要读两遍,总字数比正规的七绝减少了一半还多,只有13个字了,十字中心的“妹”字不仅要读四遍,而且都在每句的中心,真格是“妹在我心中,以妹为中心”。这就也有了一定的难度,变得不那么令人厌烦,有些人说不定还会仿照着做一首,测试一下自己的才气灵气。
还值得一说的是,这两首形状怪异的七绝,还有谶语的性质。前一首是文戈被贬,在乡下劳动锻炼时写给恋人的,文字组成了一个圆圈,从文戈在书中的结局来看,最后也是被贬,罚到水利工地上去受苦了,确实是走了一个圈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上。而后一首十字诗,是文戈写在前女友“玫”送他的照片背面,后来玫远走高飞,与他人拜了天地,文戈要还回她的照片,涂抹背面的诗,竟然发现是个大大的黑十字架!他愣在那里,莫非当初的热恋诗就是个预言,是谶语,早就知道他们的恋爱要走向死亡?原来形状也是有意味的,同样的瓷,烧成碗碟就可以上餐桌,制成马桶就只能蹲在厕所里。有才气的青年男女,可不要随便仿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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