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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

本主题由 ~花溪~ 于 2011-1-7 15:22 移动
中国人有着清晰的道德观念。所谓神仙、上帝、天堂、地狱……一切均以道德为准绳。

比如说“神”,关羽可以成神,岳飞可以成神;最后一位成为门神的,是明朝第一清官海瑞。换言之,活着的人,倘若希望自己死后成为神,被后人顶礼膜拜,那么就该建功立业、为民造福,或成为道德的楷模。这样的设定,激励着人们趋善避恶,是民间的“赏善罚恶”的方式,作为官方用法律手段“赏善罚恶”的有效补充。

“天堂”和“地狱”的概念,中国也是有的。但十分明确,好人上天堂,坏蛋下地狱。元、明、清的戏曲小说中,历来在地狱中苦受煎熬的是秦桧,而绝不可能是岳飞。

至于“天”,中国人并不把它人格化,变成某种类似于人的高级生命,而是把它当成一种哲学意义的“道”。《周易》的精髓,在于“天命”二字。所谓“天命”,并不是象奴仆一样,拜倒在上帝脚下,而是吉凶的道理。为人做事符合道理者吉,而自恃才高(或仗着权势),做事不按道理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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