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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有關九一八事變時不抵抗方針研究的誤區 推荐

五 澄清之五:國民政府處置事變方針可簡單歸結爲“不抵抗”嗎?

所謂張學良執行蔣介石“不抵抗主義”方針的觀點,是以蔣介石和國民政府處理事變的方針即爲不抵抗爲前提的。但是,果真蔣介石和國民政府處理事變的方針可以 簡單歸結爲“不抵抗”嗎?九一八事變發生後,蔣介石和國民政府中央究竟以何方針處理事變,因情況比較複雜,對此要作專門研討,這裏只能作簡略的分析。

蔣介石於9月19日到達南昌後,方得知瀋陽發生日軍武裝進攻之事變。他立即致電張學良。電報全文爲:“限即刻到。北平。張副司令勳鑒:良密。中刻抵南昌。 接滬電,知日兵昨夜進攻瀋陽。據東京消息,日以我軍有拆毀鐵路之計劃。其藉口如此。請向外宣傳時對此應力辟之。近情盼時刻電告。中正叩。皓戌。”33從此 電看,蔣氏是從上海方面的資訊來源得知九一八事變發生的消息,可見張學良於九一八之夜請示蔣介石,蔣命令不抵抗云云,沒有根據。蔣氏此時只知日軍在瀋陽發 動進攻,似尚不知日軍已佔領瀋陽等地的消息。蔣氏對於如何應付日軍進攻,東北是抵抗還是不抵抗,並未置詞,他只是指示張學良與東北當局,要力辟日方散佈的 所謂中國軍隊有拆毀鐵路計劃之謠言。

蔣介石於9月21日下午2時返回南京,即召集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緊急會議,商討對日方略。蔣氏同意19日中央常務會議之處置意見,主張以日本侵佔東北的 事實,先行提出於國際聯盟與簽訂非戰公約諸國,訴諸公理,同時團結國內,共赴國難,忍耐至相當程度,乃出於最後自衛之行動。會議決定:“(一)外交方面, 加設特種外交委員會,爲對日決策研議機關;(二)軍事方面,抽調部隊北上助防,並將討粵和剿共計劃,悉行停緩;(三)政治方面,推派蔡元培、張繼、陳銘樞 三人赴廣東,呼籲統一團結,抵禦外侮;(四)民衸方面,由國民政府與中央黨部分別發布告全國同胞書,要求國人鎮靜忍耐,努力團結,準備自衛,並信賴國聯公 理處斷。”13 p281 這次會議作出的幾項決定表明:1,重視並加強外交方面對日鬥爭。2,軍事方面,停緩國內軍事爭鬥,包括對粵對共兩個方面。此前國民黨中央對各級黨部的指示 中,已表示對粵要團結之意,但仍然強調“赤匪必須根本剷除”,而蔣氏回南京後,明確連剿共也要停緩了。3,突出的是國內政治方面,要與廣東方面統一團結。 4,對於日本武力侵略東北採取的方針,大致是兩個方面,一是訴諸國聯,一是準備自衛。過去一些著述通輒即謂蔣介石奉行“攘外必先安內”方針,故九一八事變 時對日採取不抵抗方針云云,並不合事實。當時他在國內著力解決的是寧粵對立問題,竭力想彌合雙方分歧。終因粵方堅持要他下臺,後他不得不辭職下野。

前述幾位論者所引國民政府告民衸書的內容,只引了其“避免衝突”的內容,而對國民政府處理九一八事變的方針還有訴諸國聯、準備抵抗的內容未曾述及,似不全 面。9月23日,國民政府《告全國同胞書》中是這樣聲明的:“政府現時既以此次案件訴之于國聯行政會,以待公理之解決,故已嚴格命令全國軍隊對日軍避免衝 突,對於國民亦一致誥誡,務必維持嚴肅鎮靜之態度……然爲維持吾國家之獨立,政府已有最後之決心,爲自衛之準備,決不辜負國民之期望。”34這裏所謂“避 免衝突”,並非專對東北軍下令,而是命令全國避免再發生中日衝突,包括對日僑保護,防止日軍藉口尋釁,擴大事態。

或者可以說,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國民政府採取了忍痛含憤,訴諸國聯,彌合分裂,準備抵抗的方針。這一方針雖然不僅沒有對日軍侵佔東北立予抵抗的內容,並且 還令全國軍隊對日軍避免衝突,但是,它與“不抵抗主義”是有區別的。其關鍵在於“準備抵抗”。此點固爲11月舉行的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採取的方針及 其後下令鍇州抵抗的史實所證實,同時亦爲事變之初,蔣介石指示對日軍可能在國民政府直轄部隊及其守衛地區發動進攻,應進行自衛的方針,以及開始考慮準備全 國抗戰之史實所證實。事變爆發之初,9月21日,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參謡長兼南昌行營參謡長熊式輝自南昌向蔣介石轉報駐煙臺海軍劉珍年師長哿辰電:“聞日本 於巧晚進攻遼寧,皓晚將省垣完全佔領,軍警盡被繳械。又,日軍艦一艘開來煙港,海軍有今日續來登岸消息。除飭嚴加戒備,究應如何態度,乞示方針。”13 p28122日,蔣介石批復:“煙臺劉師長 日軍侵略,已提出國聯。此時我國應上下一致,嚴守紀委確定步驟,勿爲日人藉口。故先勸告民人,守秩序,遵公法,勿作軌外行動,以待國際公理與國內之團結。 如果敵海軍登岸,則我方劃出一地嚴陣固守,以待中央之命令。此時須忍耐、堅定、鎮靜,謹守之。 中正養午。”13 p283

9月22日,熊式輝自龍華向蔣介石呈報請示:“淞滬爲通商巨埠,日艦駐舶甚多,交涉萬一不能迅速解決,日方擴大行動,對我要塞、兵工廠及重要機關施行威脅 襲擊時,我陸海軍究如何行動?”23日,蔣介石批示:“應當防範。如日軍越軌行動,我軍應以武裝自衛可也。”13 p285-286同日,蔣介石致電軍政部長何應欽,指示對日方略:我應採取正當防範。如日軍有越軌行動,我應以武裝自衛。7 p132 軍政部長何應欽亦於同日發佈告誡全國軍人書,指出:我同胞一方面應服從政府之指導,靜候國際公道之解決,一方面,尤應恪守軍人之天職,妥籌實力自衛之準 備。35 9月25日,蔣介石致電山東省政府主席韓複榘:“我軍應在濰縣多加兵力,以防日軍出青島或煙臺,侵入濟南。我軍決在濰縣附近與之抗戰。全部計劃容會頒 發。”13 p288 10月3日,蔣介石開始考慮全國備戰計劃,決定“以西北爲政府之第二根據地,而以洛陽與西安爲陪都”。7 p1366日,他並手擬對日開戰時之宣戰大旨,要求各國元首應共負公約上之責任,以共同保持世界和平。7 p136-137

10月5日,上海市長張群電告中央政府:日本海軍有於日內在上海華界登陸示威消息,請示應付方針。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特種外交委員會於10月6日議決: “(一)在此種嚴重形勢下,惟有嚴令各地方軍警當局,盡力維持秩序,不使住在內地日本人民生命財産有被侵害之危險,以免爲日本海軍陸戰隊在內地登陸及炮擊 沿海口岸要地之藉口;(二)日本海軍出動情形,如系爲恫嚇中國政府及示威之企圖,無論提出任何條件,我政府決不爲其屈服。在此原則之下,一切應付辦法,請 主席隨時處辦。”36 蔣介石於同日電示上海市長張群:“日本軍隊如果在華界挑釁,我軍應規定一防禦線,集中配備,俟其進攻,即行抵抗,希與天翼(熊式輝)兄妥商決定。”13 p290 據參加當天特種外交委員會的邵元沖記載:“關於日本近日軍艦來長江之應付,決定令淞滬軍警長官嚴爲防禦,必要時取自衛行動。又,對於日軍侵犯首都時,亦決 定堅持不屈,以期抵抗。”37

國民政府有準備抵抗的決心,也向各界有代表性的人物透露過。據報載:10月8日,上海各界知名代表人物曾應召到南京,聞聽過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有關對日方 針的說明。當問及:如果日方向沿江沿海擴大擾亂,則如何?蔣氏答:當然抵抗。當問及:抵抗有無相當準備?蔣氏答:當然有準備。38至11月中旬,馬占山報 告日軍攻擊江省,希望向國聯報告,請求制止,蔣介石電告馬:對江省抗戰,“已急催張副司令派隊援助”。13 p301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作出了蔣介石率兵北上抗日的決定(後因國民黨內部矛盾,蔣氏北上未成,後又被逼下野)。12月當日軍向鍇州進逼時,國民 政府又一再命令張學良不能從遼西撤兵,對日軍進攻堅決抵抗。但張學良拒絕執行中央政府命令,擅從遼西撤兵。張學良與國民政府的對日方針明顯有別,此處不細 說了。

從上述一些資料可以看出,蔣介石和國民政府中央處理九一八事變的方針,並非如過去一些著述所說,可以簡單地歸結爲“不抵抗”政策。正因爲蔣介石與國民政府 對九一八事變的處理有著準備抵抗的內容,儘管國民政府對於日本侵略者在上海的尋釁已竭力忍讓,但日本侵略軍在上海發起武裝進攻後,中國軍隊(首先是十九路 軍)終於奮起抵抗。九一八事變時,中央政府無法駕馭而由張學良一手掌握的東北軍實行不抵抗方針。然而,就在四個月後,國民政府直接掌控的軍隊在上海對日本 侵略軍作了英勇的抵抗。除第十九路軍外,蔣介石讓何應欽調動京滬線上的第八十七師、第八十八師合組爲第五軍開赴上海參戰。39國民政府開始實行“一面抵 抗,一面交涉”的對日方針。這顯然是與“不抵抗主義”有重大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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