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bs.people.com.cn/forumSearch.do?user=shenkun&ut=1《上苍的使者》天生我才必有用,金子何处不闪光!时过六年有余,而信念难动摇--“开放式多路供水”定将产生于美国A.O.史密斯!科技既能创造一个世界、同时也可毁灭一个世界!“开放式多路供水”如具备这能量,那么,A.O.史密斯如不接受 ..
实实在在无奈的技术捐赠
无奈的捐赠
尊敬的鞠平先生:
啊哈!时间又这么过去了十八天,只不过还是如此老样的在“耍骄”罢了!唉!或许又只是这十八天呢,不也是就象这样“悠悠忽忽”地耍弄了整整六年宝贵的时间吗?当然,您也是心知肚明这一“开放式多路供水”技术实际也就成了“专为”A.O.史密斯而设计的了,除了你们还有谁又能“够格”象这样地撒骄?在中国这么广阔的土地上,可不知就在这同行中那些数百家的企业却都是这样清一色地置若罔闻、置身事外而真是耐人寻味呀!我想,还不就是那些鼠目寸光、不思进取之辈才致使这一行业中你们“老大受宠”的原因所在?这不也就是A.O.史密斯的荣幸?仅仅如此而已啊!当然,也正是有您们的“撒娇”才有可能就是我们明天的希望呢!
按照你鞠平的要求沈顺坤我一一如实的给以回复,不成想这其中一定又是有些什么“不尽如人意”之隐情才又引发了这样的“耍骄”了吧?那么,为了避免再产生这些不必要的“误解”,也就让该技术的捐赠中所有的一切权力将全由贵公司来安排定夺还不行吗?那时,我一切无不听命事从于其中。这样即不就可避免再出现类似“静观默察”而随之佯装成不闻不问之态了吧?至于什么“有何要求希望你能明说,我这个人就是个直肠子,不会绕弯子,再次麻烦你直说,不要引起误会。还是那句话,有何要求,要我怎么做,请明说,没有必要洋洋洒洒一大篇。拜托,谢谢!”等等如此这般,难道还是我沈顺坤在出尔反尔?难道我们之间真还难能以诚相待?相互间的“承诺”难道还可以象这样自食其言而言而无信吗?如此这样唾手可得,且益人利己之幸事也怎能就这样偃旗息鼓、弃而舍之、舍而弃之呢?不得已还须恳求鞠平先生您尽可能得“手下留点情”吧,也不必要再象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如此这般的点我“死穴”及如此“撒骄”了吧!?然而,沈顺坤所感兴趣的则必须再次地重申并着重强调:此技术可在无任何影响到现在热水器正常使用的状态下而实现开放式的水压达到多路供水之目的。贵公司对此技术如还有什么更特殊具体的技术要求只需提出,沈顺坤我尽可满足。一言九鼎,勿需置疑!
有对联为证:
上联:金硅内胆只能以不变应万变
下联:低压多路供水万变不离其中
横批:变中取胜
沈顺坤于2009年10月30日
尊敬的沈先生:您好!
到现在我还是不能明白您的“开放式多路供水”大概是个什么发明,如何使用与热水器。所以还是想您能不吝赐教,在你觉得可以的范围内稍稍的透露一点。再者你不是愿意技术捐赠,那我就大胆的认为是无偿的了。有何要求希望你能明说。
还是那句话,有何要求,要我怎么做,请明说,没有必要洋洋洒洒一大篇。
拜托,否则我没有时间再回复你。谢谢!
鞠平于2009年10月30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2397b0100fjyd.html
“还是那句话,有何要求,要我怎么做,请明说,没有必要洋洋洒洒一大篇。
拜托,否则我没有时间再回复你。谢谢!
鞠平”
既然贵公司对于无偿捐赠“开放式多路供水”技术不怎么感兴趣,那么沈顺坤愿作如下建议:为了全面顾及贵公司的利益及“颜面”,可否将“收购”沈顺坤纳入A.O.史密斯其成为贵公司旗下的一员。这样,即可让该技术的发明专利权既属于职务发明本应归贵公司所有,然而“专利”发明人仍然属于沈顺坤其本人,不知贵公司意下如何?
由于以上的建议还不能如你们的意,那么还得再次重申并强调在这六年的时间里用我那苦口婆心的劝告甚至于“哀求”你们接受该技术的捐赠中,仅而只想得到其中的一点点成就与荣誉感你们都想占有去?还请留下我的这一点点,就留这一点点行吗?发发慈悲吧!!!这也就是我唯一的要求,说的还不明白吗?倒是我要请问您们到底要我怎样做才能如你们的意?是否要求我必须做到不留名姓与沈顺坤竞毫无关联直接地将技术全盘通过邮件寄发给你们?这样做其实也并不是不可行;那么,只要你们能做到向世人宣称并告知“开放式多路供水”技术是由中国人所无偿捐赠的即可。
试问:你们还有什么理由能将这“开放式多路供水”技术拒之门外呢?(除非你们改行离开热水器制造行业)拜托你请一定要丢掉(实际上也做到了)那些什么“否则我没有时间再回复你”这样难听的警告行为吧!
沈顺坤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