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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抗日功劳大的荒谬说法可以休矣!

国民党抗日功劳大的荒谬说法可以休矣!

提示:坚决反对“市长及其小舅子在‘康日’工程中功劳最大”的荒谬说法!

话说某市某道狭窄、破乱,市民纷纷要求重修。
然当政的郭市长漠不关心。由于该市传统,市长又有财团支持、极牛,因而即使70%议员反对他也照样我行我素而不至于下台,因而一直消极。
龚议员挺身而出,大力呼吁,终于获得90%以上议员支持,通过决议。
市长见势不妙,只好执行议会决定,拨款3亿元,交给其小舅子江正及其子江大塘总负责,号“康日大道”。
郭市长及其小舅子江正敌视龚议员,因而拨款不积极。龚议员索性“半独立”,自己募捐修路。

在工程中,郭、江依然消极。工程审批、方案制订,基本都是龚找人做的。

最终,经鉴定,龚议员募捐修的路价值5000万元(由于缺乏设备,还购置了大量修路用的压路机等资产),其他势力共花钱3.5亿元(包括捐款),修的路估价0.9亿元(1.8亿元用于自身贪污和为自己走关系了,浪费也多)。
于是一群与龚议员有矛盾(可能也想巴结市长)者起哄:“郭市长及其小舅子在‘康日’工程中功劳最大”!
理由么,据说是江花钱多、形成资产多、在工程中好多工人干活积极而劳累致死……

荒谬吧?
但现实中的确存在极其类似的情况,且看我在这个例子中用的名字:
龚议员:龚与*的“共”同音;
郭市长:郭与国民党的“国”同音;
江正:江与蒋介石的“蒋”同音;
江大塘:老蒋有个大将汤恩伯,且为蒋可出卖其师,看来与蒋有父子之情。
“康日”:意为“抗日”。
明白了吧?在下比喻的是国共在抗日战争中的贡献!
在下坚决反对“市长及其小舅子在‘康日’工程中功劳最大”的荒谬说法!!!
道理很简单:市财政的钱,不是郭、江的私人财产,而属于全市人民!市长及其小舅子有无功劳,看的不应该是全市人民完成工程的绝对量大小(功劳属于全市人民),而在于组织的如何、效率多高、形成的资产与投入是否协调——一般的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比率多在7、80%。
至于花钱多、人民损失大,恰恰应该为郭、江打负分,怎么反过来为他们涂脂抹粉了?荒唐!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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