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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务员要英语六级:广西文化厅被疑搞“内定”!

报考公务员要英语六级:广西文化厅被疑搞“内定”!

  在2007年的公务员考试中,广西文化厅的考录职位要求为年龄30岁以下,英语六级。一位已经年近40的报考者填报其文化产业处职位后,文化厅在广西人事厅设定的网络报名系统上反馈的信息并没有因为“超龄”不同意其报考,而是说其报考这的英语水平不符合要求。

  近年来因为年龄问题而发生的公务员报考诉讼不断发生,广西文化厅没有对报考者的“超龄”问题提出意见,却对英语四级提出了不符合职位要求的意见。英语六级是否职位工作的必须?有什么依据?

  2007年4月25日,该报考者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提交了诉状,诉广西文化厅和人事厅设定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文化产业处职位“英语六级以上”的报考资格限制条件并据此不同意其报考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请求法院先行裁定在诉讼期间停止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准予其报考。

  原告在提交诉状的同时提交了《关于停止执行被诉行政行为的申请》。申请书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和人事厅在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设定“英语六级以上”报考资格限制条件并据此不同意其报考的行政行为明显没有法律依据,明显属于违法行政行为。为维护其报考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和权益,特申请法院先行裁定在诉讼期间停止该行政行为的执行。

  据了解,英语四六级是教育部高教司1985年开始推出的一种教学水平考试,原先考试达到合格或优秀分数的,由教育部高教司发给证书。该考试自2005年起已经不再划合格分数线,不再发合格证书,2007年1月起已经不再接受社会人员报考。这样性质考试,教育部也明确反对用人单位把它作为招人的资格条件。广西文化厅却在公务员考录中把它作为一种报考资格条件,明显不应该。因此,公益诉讼研究人员认为,这极其可能是一起按内定人选量身定做的报考资格条件。

  法院工作人员已经接受了起诉材料,该案如何审理?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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