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原安监正副局长受审 贪腐分赃过程曝光
广州日报7月27日报道 轰动一时的顺德原安监局正副局长互相包庇贪回扣、设小金库一案昨日三被告过堂。从昨日上午9时许至昨日下午4时许,法庭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本报记者独家进入法庭内旁听此次审判。
公诉方花了近2个小时在法庭上呈上了18本证据,揭露了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如何搞钱设“小金库”并分赃的过程。昨日下午,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法官宣布择日再宣判。
回扣共计589万多元
公诉方指控,2004年至2009年,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等业务过程中,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业务回扣共计589万多元,涉嫌单位受贿犯罪,被告人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伍锦程身为单位负责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被告人伍锦程利用职务之便先后贪污该单位“小金库”公款44万元,涉嫌贪污犯罪;被告人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郑锐伦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8.8万元,涉嫌贪污犯罪。而负责管理“小金库”的黄晓轩也因贪污罪指控一起过堂受审。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如何搞到钱
公诉方:
拿回扣和劳务费
据公诉方称,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顺德三家职业中学培训特种岗位从业人员和三家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考核的业务中,作为监管部门从中获得回扣。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至2009年期间,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为对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以及持证上岗需要实行培训与考核分离,因此三家职中和3家机构一直保持着业务往来,培训的学生成千上万。
他们到底是怎样从中获利的?原来,获利的渠道就是从每个培训人员的学费和考核中获得。据了解,每个学员的学费中就有100余元流入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手中。此外,三家认证机构为了揽到“生意”,获得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照顾”,则拿出一笔钱作为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劳务费。
为何设“小金库”
伍锦程:接待和福利
在庭上,伍锦程一直对公诉方指控他单位受贿罪持不同的看法,并揭秘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何设立小金库。
他说,此前他们局有编制的公务员是8名,而没有编制的则有10多个,按照政府财政拨入该局的财政数额只按编制拨发,整个局的运营经费相当少,但是当时顺德在安监方面又作为试点单位,经常需要搞接待,还要负责来访人员的吃喝住等;另外,很多没有编制的工作人员到镇街检查都需要自己掏腰包,一般工作人员只有1000多元的工资吃不消,为了做好整个局的管理运作,局里的高层只能想方设法解决这些问题。
如何分钱
被告人:单位福利
有了“小金库”之后,钱是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人有份还是流入个人口袋呢?庭上,3被告称,这些钱是作为单位福利以及维持局里慰问、接待等花销。伍锦程说,2008年春节和当年年底,他分别收到单位10万元和5万元的福利。他说,2008年春节,局里按照正局、副局、科长级和科员等不同等次分发了过节福利,从10万元到几千元不等。
此次按照检方证据,主管“小金库”的黄晓轩贪污的福利金额最高,有20余万元。他解释,那是因为他在安全监督培训资料修订等方面付出了相当大的劳动量,他并没有主动要求获得多少报酬,而是正副局长商讨后才发给他的。
记者从其他渠道了解到,到底三被告贪污的数据有多少,相关侦查部门先后侦查修改了30多次,内情相当复杂。
辩护:
伍锦程:不该为“小金库”背黑锅
对于单位受贿罪的指控,要他负刑事责任,伍锦程不服,并一直持不同意见。他说,之前他已经将相关情况汇报给上一级领导,而且他们在国家开展整治“小金库”之前也已经按照领导的指示进行了整顿,他不能因此为“小金库”背黑锅。此外,在立案侦查前也已经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且悔过,而后又退回了所有赃款,希望法官以自首论处。
郑锐伦:
调任安监局时已有“小金库”
郑锐伦和其辩护人认为,在其调任原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时,该局早已设有“小金库”,而他以为那些钱是单位的福利,从案件中,他只是从犯,对于“小金库”的运作是按照伍锦程的工作安排而执行的。此外,在立案侦查前他也已经交代了一切,而后又退回了所有赃款,希望法官以自首论处。
黄晓轩:
我只是按要求执行公务
黄晓轩认为自己累计拿到的20余万元报酬是多劳多得,他只是执行局里的决定。黄的辩护律师递交了三本黄编写的相关培训资料,证明当事人付出了很多劳动。此外,在立案侦查前他已经交代了一切,而后又退回了所有赃款,希望法官以自首论处。 (记者 陈丽莉)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