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
2010年11月4日下午约2:40分,受害人黄新玉和蒋跃飞(13087286892)李志斌(15573981917)三人从四川省成都市茶店处上了自成都开往邵阳南站的大巴车,车牌为川A•B3156号,三人共出车费1100元(有乘务员开出的证明),当车行至重庆市娥公大桥地段时,上来了八个年轻人,这些人上车后,要求睡前铺,并不分清红皂白地将受害人黄新玉从车前排卧铺强拉下来,受害人黄新玉说了他们几句,这伙年轻人就将黄新玉拳打脚踢一顿,当时致黄新玉昏倒不醒人事。同行的蒋、李二人去劝解时,也遭他们毒打,其中有凶手还用胡子刀架于蒋跃飞脖子上威胁,这时川A•B3156号车乘务员、司机对此并没有进行有效制止,黄新玉要就司机送他到医院抢救,司机已没钱为由拒绝,导致病情加重。车行至湖南地段时,蒋跃飞发现害受人黄新玉伤情严重有生命危险时,电话报警高速公路巡警邵怀大队,警方要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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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下来等候才能处置,但川A•B3156号车方借口说是高速公路不予停车,车继续行至隆回地段时,蒋跃飞又报警110及通知受害人黄新玉家属,黄新玉妻子及家属立即赶到邵阳汽车南站派出所警务室报警,警务室的粟又兴警官也联系上了驾驶川A•B3156号车的司机,并要求车主,如凶手要在隆回周旺铺下车,则连车带人开至周旺铺派出所报案,否者一切后果应由车方负责。但车方置警方的要求予不顾,在隆回周旺铺高速公路路口让这八位行凶者下车,后经了解,这些行凶者上车前与车上乘务员有电话联系,并常乘坐此趟车。
车至邵阳汽车南站时,受害人黄新玉被人从车上抬下后立即送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因伤势严重而转院长沙湘雅三医院抢救治疗,医院于当日下达病危通知书,6日下午进行手术,术后在重症监护室救治,至今未脱离生命危险,现已用去医疗费用达7万之多。
但非常遗憾的是,南站派出所让黄新玉家属到百春园派出所立案侦查,百春园派出所以人不在邵阳地区打为由拒绝立案,然后我们也找到邵阳市公安局,也被拒绝,黄新玉家属只有千里迢迢跑到重庆立案,重庆派出所已立案,但邵阳派出所没配合协调此事,一直对此事不理不睬,车方至今也没有出一分钱的医药费费用,总是采取不闻不理的态度,对此,我们感到非常气愤,因为受害人黄新玉是川A•B3156号车乘客,车方有责任、有义务将乘客安全的送达目的地,尤其是乘客在车上受到他人的伤害时,车方工作人员应当尽力出面制止,努力将行凶者送到公安机关绳之以法,绝对不能将他们莫名其妙的放走,这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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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川A•B3156号车车对受害人黄新玉所受到的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黄新玉家是邵阳县谷州镇贫困地区,其家庭经济条件差,目前的抢救费均是东借西凑而来,现已无力支付高昂的住院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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