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
太欺负人了,今天上午经理跟他说签了合同就可以用医保,社保去保险公司报销,等他把合同签了。到了下午就变了,说要想找保险公司报销是不可能的,原因有2个;1,是公司有很多地方是黑的没有记录,再说劳动局也从没来检察过,到时劳动局,保险公司等等都会来检查,肯定都过不了。2,是这事是他自己操作不当才不小心弄到的,保险公司才不会那样赔偿给你的。{可那是他们组长叫他那样做的,他也有跟组长说那样做不安全,组长说不会,以前他都那样切的,}他虽然是不小心弄到的,但这种事谁都不想那样。难道公司就不应该赔偿了吗?公司后来说要跟他私了赔偿500元的营养费就算了。请问一下,这么大的伤口,现在虽然愈合了,可是还留下了一个疤,500元的营养费就够了吗?他不愿意接受,如果真的要私了大概要多少才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