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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伤公司应不应该赔尝?

回复 #12 815358495 的帖子

应该先做鉴定,以此为依据再去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 #13 815358495 的帖子

是这样的,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的朋友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事实的劳动合同关系。

回复 #13 815358495 的帖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回复 #14 815358495 的帖子

最好是相关的证明材料齐全,进行伤残鉴定后,可以根据情况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必要的路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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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天空 的帖子

昨天他要去做鉴定,可是要先做工伤认定才行,但是做工伤认定要公司的人去申请才行,自己不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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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 天空 的帖子

今天公司的人找他签合同,说只要把日期写成2008年1月1日的,然后用医保去报销,因为他没进这个公司之前他有办过医保,只要把钱补上就可以北了,我想问一下,公司的这种做法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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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 81535849500 的帖子

如果不补签合同,这家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也无法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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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 81535849500 的帖子

只要把钱补上就可以北了“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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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 天空 的帖子

哦,不好意思,时间紧迫写错了。公司的意思就是说只要把合同签到2008年1月1日开始,然后把1月2月的医保,社保补交上,就可以用医保,社保去找保险公司报销。公司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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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天空 的帖子

公司那样补签合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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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

太欺负人了,今天上午经理跟他说签了合同就可以用医保,社保去保险公司报销,等他把合同签了。到了下午就变了,说要想找保险公司报销是不可能的,原因有2个;1,是公司有很多地方是黑的没有记录,再说劳动局也从没来检察过,到时劳动局,保险公司等等都会来检查,肯定都过不了。2,是这事是他自己操作不当才不小心弄到的,保险公司才不会那样赔偿给你的。{可那是他们组长叫他那样做的,他也有跟组长说那样做不安全,组长说不会,以前他都那样切的,}他虽然是不小心弄到的,但这种事谁都不想那样。难道公司就不应该赔偿了吗?公司后来说要跟他私了赔偿500元的营养费就算了。请问一下,这么大的伤口,现在虽然愈合了,可是还留下了一个疤,500元的营养费就够了吗?他不愿意接受,如果真的要私了大概要多少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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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 815358495 的帖子

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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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 815358495 的帖子

正确与否很明显,是否能行的通却是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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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 815358495 的帖子

是这事是他自己操作不当才不小心弄到的,保险公司才不会那样赔偿给你的。{可那是他们组长叫他那样做的,他也有跟组长说那样做不安全,组长说不会,以前他都那样切的,}他虽然是不小心弄到的,但这种事谁都不想那样。难道公司就不应该赔偿了吗?公司后来说要跟他私了赔偿500元的营养费就算了。
公司的这种说法肯定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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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 815358495 的帖子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因为没有鉴定结果,如果私了的话可以向对方要求相应的整容的费用和其他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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