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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育后婚考公务员遭拒录”事件:走向法律程序

  袁律师“《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录用的条件之一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行将成为公务员的考生,更应遵守才是。当事人违法计生法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拒录理由成立”之说,我认为没有说服力。因为先婚后育或者先育后婚均不存在是否违反或是否拥护宪法的问题。况且,即使宪法规定不可以结婚,人还是有权要结婚的。结婚登记也不是结婚许可。
对质疑充耳不闻不是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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