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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胡判吗?

这是胡判吗?

我今年25岁,买有一套门面房,我签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凭证,房产证,都是我的,但是我父亲和继母离婚,法院却判为他们的共同财产,把我的门面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判给了我的继母?是这样吗?这能到哪说理那?
我觉得是简直太荒唐了!~我继母也是司法机构的,与这个有关吗?
我问过N个律师,都说按照物权法不能这样判,法院这是在胡判吗?
jzliup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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