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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加班工资问题?

奇怪的加班工资问题?

按照规定,十一黄金周而言,前3天是法定休假日,也就是在1日、2日、3日加班的劳动者,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而日工资是按照月工资除以20.92填计算的

现在面临一个问题:
假如10月员工甲的工资为1046,那么他的日工资就是50元/天
他10.1日加班一天,那么工资到底怎么发?

我的理解是1046里面已经包含了10.1号当天的工资
那么再补发当日工资的2倍——50X2=100就可以了
这样10.1号就算是发了3倍工资了
当月共发1046+100=1146

但是员工认为,10.1号加班就是要发3倍工资——50X3=150
共发1046+150=1196

到底哪个才算对啊?
尤其是员工说其他不加班的人,没有扣月工资,就相当于发了10.1号的工资
(言下之意就是加不加班都应该有当日工资)
那么为什么我们加班的人反而只补发2倍呢,应该在月工资基础上补发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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