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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明确的被告”?

不予立案是因为原告已经明确表示该法院管内不存在被告。对明知没有的被告提起诉讼,那不是捣乱嘛。
法院以楼主中所说第一种意见要求的资料不齐全为由不予立案是违法。立案后发现本院管内不存在被告的,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则是合法的。法院按第一种意见索要证明被告的资料,本意是帮助当事人有效起诉,避免立案后发生起诉因被告不明确被裁定驳回的情况,但是这个方法没有法律规定支持,也曾加了起诉的手续,使起诉繁难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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