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的被告,并不是正确的被告。立案审查被告是否正确有“未立先审”之嫌。被告正确与否应由审判庭审理时确定,不正确则裁定驳回起诉。因此,我不赞同您的小结第三项。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被告不正确属于原告不是与本案(原告的请求当否)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为起诉不合格之一种。
朋友,举证期限何时届满?立案审查即要求当事人举证?并进行证据确认这符合规定吗?
被告的正确与否不经法庭审理质证,怎么知道?立案庭只审查《起诉状》的内容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即立案庭立案审查时,只需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只需明确。被告是否正确(适格)审理后才能确定,立案庭确定不了。
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注释本第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