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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指教: 行政再审申请程序遇到问题

我的案子, 如依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是一个明显的,民事侵害侵权霸占案,只因有了伪造的拆除通知书, 加盖公章的行政机关,因有了,四方协议,公告,信访复涵,拆除补偿回复等,一系列,证据链条, 无法否认,拆除通知书是他做出的,是他伪造的,但现任领导,又不愿承担赔偿,*机关就不配合公告,落实公告,(仅是个人理解)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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