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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指教: 行政再审申请程序遇到问题

D090915你好;
我的案子经过一审,二审指令一审法院重审,又上诉二审终载定书,认定超过诉讼时效,驳回上诉,维持重审裁定书,
本案俩级法,共发了七个裁定书, 都没有接触实体审理,全是程序裁定书,
案情; 1998年4月20日发生案件,1998年11月23日达成协议后,一直托,法院以没有先由行政解决, 不予受理,
2005年10月25日作出公告, 因涉及第三方,公告不能落实, 2005年12月12 日向法院起诉,裁定书认定,2005年12月26日起诉,,

2006年12月15日18日俩被告分别作出补偿回复,
2007年6月中法院二审终审裁定书,认定1998年4月20日发案,到2005年12月26日起诉,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驳回上诉, 维持一审载定书,
裁定书,隐瞒1998年11朋23日达成的四方协议, 2005年10月25日的公告, 2006年12月15日18日俩被告的补偿回复,2007年8月3日申请再审,中法院召开听政会后,至今不立案也不作出裁定书.
2008年12月24日向省高法院申请再审,2009年5月退回中级法院, 中级法院又退回一审法院, 一审法院就入档归案了, 一审法院解释说;因没有裁定书,不知道怎么办,就入档归案处理了,
再问省高法院,回答是;以法院内部程序,叫做移送函退回,就不作出裁定书,并说;我可以再起诉,
再问中级法院,都说不知道,帮我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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