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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受害人原谅被告。

些三男在妇女醉酒的状态下与之发生性行为,肯定属于强奸罪。关于既遂,有两种观点,一是插入说,一是接触说。一般来说,对于成年女性而言,以插入(并不管处女膜是否破裂)为既遂,对于幼女,则是以接触为既遂。三人因酒精的作用而放弃,并非因自己的主观意思而为,不能算中止,只能算未遂(如果插入,即为既遂)。轮奸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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