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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事实与证据不符?

人民法院认定的证据事实与证据不符?

以下是一份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人的通知书,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驳回申诉通知书中称,申诉人提出4份证据。现将驳回申诉通知书所指其中的三份证据贴出,各位网友对照评论。


附加图片 (按一下缩略图来放大) (2006)洪刑立字申第11号驳回通知书 1..jpg


附加图片 (按一下缩略图来放大) (2006)洪刑立字申第11号驳回通知书 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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