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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还是原创首发,还是每日更新)

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还是原创首发,还是每日更新)

君主社会的皇位继承办法

振古如兹

1、从2600多年前就已经形成的、与政治主张并无必然联系的、技术性的政治经验“得国常于丧,失国常于丧”开始说起

春秋时期、公元前650年的秋天,聚居在黄河之滨、秦晋大峡谷东侧、黄土高原之上的晋国发生了一件大事——国君晋献公死了。

晋献公曾经因为喜欢一个叫骊姬的漂亮女人而废黜太子、已经导致晋国内乱十多年。后来成为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重耳,此时逃亡在外,是享有继承权的、晋献公的8个公子之一。晋国西边紧挨着的是秦国,两国之间经常互相帮助也互相侵扰。当时的国君秦穆公感觉又是一个机会,便派公子絷以吊唁为名去找重耳,动员他回国争夺继承权。

对这件事情,《国语》的记载是:

乃使公子絷吊公子重耳于狄(重耳临时居住地),曰:“寡君使絷吊公子之忧,又重之以丧(哀痛)。寡人闻之,得国常于丧(国君去世),失国常于丧。时不可失,丧(哀痛)不可久,公子其图之!”

《礼记》的记载是:

晋献公之丧(治丧活动),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哀痛)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

这里《礼记》中“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的“斯”,也是指晋献公之死形成的新的政治机会。“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和“得国常于丧,失国常于丧”,意思完全相同。

晋献公死后内外政治力量动员重耳回国这件事情,《史记?晋世家》中也有记载。三相对照,“得国常于丧,失国常于丧”此言应该就是有的。且秦穆公也是“闻之”,或是托词,或说明此言在2600年前就已经是一句老话、古语。如是,这话就实在够古老了。

重耳并没有着急回国参与争夺,而是又流亡了7年,等得兄弟们互相杀戮得差不多了才回去。晋献公之丧这个机会,最终还就是落在了重耳手中。

当时社会实行至上而下的世袭制,又是至上而下的终身制。周天子对自己的天下、诸侯对自己的国、大夫对自己的家,都是世袭制,又都是终身制。对于这种制度,“丧”是天然边界,必然导致权力更迭,政局必然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之中。人们在大量的特殊实践中总结出了一条特殊经验:最高统治者的“丧”,由于必然导致权力更迭,是一个既容易夺取最高权力、也容易丢失应该到手的最高权力的政治机会;有关各方都必须瞪大眼睛、高度警惕,否则就可能错失机会。

此后的2500余年,翻开史书的任何一页几乎都能碰上这样的事情,可谓不绝于史、俯拾皆是。

在如此悠久而广大的背景上形成如此政治经验,原因主要是缺乏规范的政治权力更迭办法,导致政治权力的更迭缺乏稳定性。

这样看来,这一政治经验就是技术性的,和政治主张、意识形态都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只要具备相应条件,就会出现相应现象。

远古那些睿智的先人们最初总结这一经验的时候,更是技术性的。他们并不是为某一方面出谋划策,而是对双方面公平提示,无论是希望“得国”还是避免“失国”,“丧”都是重要的政治机会。这就好似《孙子兵法》中那些战略战法,并没有预设政治立场,是大家都可以学、都可以用的技术。

皇位继承办法和朝代更迭模式一样,都是权力更迭技术,是君主政治的核心技术。皇位继承一般发生在统治阶层内部,大多数情况下直接反映的是朝政格局、统治集团内部协调技术的成熟程度,间接的又反映社会基本制度、社会结构的合理性。皇位继承一般比朝代更迭来得频繁,对百姓生活、权力运转、国家兴亡、民族兴衰、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就更频繁。

我国君主社会的皇帝,列入一般历代纪元表的、从秦始皇到清宣统共282位,除去30位大大小小的太祖是自己打下江山之外,共发生皇位继承252次。

从秦二世胡亥在赵高的忽悠下抢班夺权,到天上掉下馅饼来砸在满清亲王之子溥仪头上,本文试图和大家讨论的就是君主社会在2132年间的252次皇位继承。

讨论的方法和讨论君主社会的朝代更迭模式一样,还是四条。在《君主社会的朝代更迭模式》一文的开头话中说过了,不赘。其中有两点,感觉上次没有说透,再说两句。

一是关于借古喻今。

这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传统方法,《春秋经》当中就比比皆是。古人以更为远古的政治实例来比喻当前政治问题,以论证当前措施的正确与否。古代政治是经验指导下的政治而不是理论指导下的政治,那时还没有系统的政治理论,前人的政治实践几乎是唯一的政治知识渊源,当时的人们引用远古的政治实例和后来的人们翻开经典著作、引用某位理论家的某段话的作用是一样的。常常有人据此认为古人有复古守旧倾向,有时可能就是忽略了这一点。客观而论,古代政治双方大都是如此,和现代政治双方大都常常引经据典差不多。这一时期借古喻今的基本倾向可谓以古证今,作为手段是中性的、常用的、通用的。

当然,谈论现实政治总是有一定风险。郑国的子产执政的时候就曾经有人提议摧毁人们议论朝政的乡校,但还不是杀头。秦始皇称帝后实行集权专制统治,这种风险急剧增大,议论朝政就可能掉脑袋了。这时,借古喻今才开始作为政治斗争手段出现,并且很快就变得非常主要、使用非常频繁,人们既以此规避政治风险、又以此表达对现实政治的不满。

不过,那些宽袍大袖、风度翩然、任意指点江山的士人们刚刚从百家争鸣的宽松环境中走过来,还不知道集权专制的厉害。不许论今,难道还不许说古吗?这本来就是他们的看家本领之一,带着不满情绪运用起来,可能也非常放肆,类似当着和尚骂秃头的事情可能很多。秦始皇没有办法对付,干脆规定一条:以古非今者族。这一规定的政治倾向很明白,是不许以古非今,以古是今还是允许的,其实是提倡的、鼓励的。可这时的士人们有个怪毛病,或者说有点逆反心理,你想让以古是今,偏不;你不许以古非今,偏要。于是,以言入罪就此开始,实质是以统治者对言论的任意解读入罪。我认为你的话是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我认为你有罪你就有罪。这样做看起来很不合理,可完全由士人们自己解读也未见得就很是合理。其中有个解读权问题,当时还没有什么好办法。更不好办的是,由于解读的具体工作量很大,统治者只能层层委托,层层委托就必然导致解读水平参差不齐、逐级下降,必然导致解读变成心理猜测、牵强附会、吹毛求疵、望风捕影、无中生有,必然导致大量好心被当作驴肝肺、为渊驱鱼、为丛驱雀,以古非今的队伍越来越庞大,成为君主社会历史上独居特色的社会现象。这一时期借古喻今的基本倾向可谓真假难辨的以古非今。

这便是借古喻今的两种倾向:以古证今;以古非今。

借古喻今直接从古代政治实践中汲取政治营养,未见得比直接从政治理论中汲取政治营养差多少。理论也无非是来自过去的政治实践,再加一些逻辑推断、愿望、理想,是别人消化好的甚至可能是某个胆大妄为之徒的胡思乱想,长处在系统,短处在间接。经验也是来自过去的政治实践,需要自己消化甚至需要某个胆大妄为之徒自己杜撰,长处在直接,短处在零乱。两相比较,各有长短。

但是,借古喻今在实际运用中会向两个方向发展,成为片面的以古是今或片面地以古非今,问题就出来了。

哲学家认为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人世间又哪能有完全相同的社会现象呢?历史和现实本来存在客观距离,以功利的态度、急功近利地把前人硬拉到现实政治斗争中来做帮手的时候,双方都不免会重新梳妆打扮某些历史现象。需要证明相似的现实正确的时候,就把相似的历史打扮成美丽动人的西施,令人不由倾心追求;需要证明相似的现实谬误的时候,就把相似的历史打扮成丑陋吓人的东施,令人避之唯恐不及。

每一个人这样做的时候、每一次这样做的时候,都可能有充分的理由,都可能只是一点点。一点点夸大或是缩小,一点点突出或是忽略,一点点强化或是淡化,一点点抹黑或是抹红,一点点杜撰或是否认,一点点无中生有或是彻底抹去。这每一点点,对于浩瀚历史的整体真实性,可能真的无碍大局,更未见得有多少人是蓄意篡改历史。但集中起来,就会导致所有人意料之外的合成谬误,就会使得某些历史事实、甚至某段历史时期远离了本来面目。由于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有的改动又几乎都未标明,后人往往很难注意。于是,当后人以史为鉴的时候,这面镜子的某些部位已经类似哈哈镜。

这样一来,现实政治中的极端化倾向,就有意无意地对历史作了极端化的改造。于是,我们不仅在讨论现实政治的时候频频出现激烈冲突,讨论历史问题的时候甚至也发生掴耳光一类肢体冲突。

对历史的两个极端改造,不仅在两个方向上强暴了前人,而且在两个方向上远离了历史真实,弄得历史和现实两不像、都看不清楚,只是浪费了社会资源。还是清人魏源那句话概括得好:“执古以绳今,是为诬今;执今以律古,是为诬古 。”

笔者声明不搞借古喻今或借今喻古、以古非今或以今非古、将古作今或将今作古那一套老把戏,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认识之上的肺腑之言。

笔者努力的目标是从政治技术层面、从历史实际出发、从历史现象的直接因果关系入手,尽可能还原历史的客观过程、提供历史的本来面目。至于如何借鉴历史经验,那是政治家的事情。一个社会,不能人人都把自己当成多面手、全把式,那可能是国家和民族之一大不幸。

关心国家大事自然应该,但最好是关心和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自己专业内的事情、自己比较了解的事情。不然,极可能只是满腔热情地被别人忽悠、奋不顾身地给别人当枪、一丝不苟地替别人数钱,还以为自己一直很自觉,还以为那些钱全是自己的。

二是关于历史的整体把握。

上次曾经说到:对于漫长的中国历史,顾颉刚先生提出的“分段研究”方法如果不是唯一可行的、也是确实可行的。但也有短处,如同分段研究黄河,结果必然是一段东、一段西、一段不东不西,一段清、一段浊、一段不清不浊,还必须有整体的考察,才有可能把握整体。但也仅仅是可能,做了整体考察的工作,并不一定就能够有正确的整体把握。

后来想想,感觉还是钱穆先生说得更妥贴:“要先专精某一断代,然后来看通史,在这一基础上重新认识此段历史,续而再挑某一断代大下力气,回来再看通史,这样一段一段延展开来,最终豁然贯通、浑然一体。”

这样做自然极辛苦。但除此之外,可能别无他途,甚至可能误入歧途。

笔者的方法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既不是从君主的角度看中国历史,也不是从农民起义的角度看中国历史,更不是从任何一种欧洲理论的角度看中国历史,而是努力从历史实际出发、从中国老百姓的角度、从有利于中国老百姓过日子的角度看中国历史。

这样一份工作,绝非一个人的精力所能完全顾及,遗漏、错失在所难免;所以,真诚欢迎指教、讨论。

以下是四点技术性说明:

文中引用史料出于正史——《史记》、各朝代史、《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明通鉴》——的,一般不一一加注。

文中引用古籍原文一般不翻作白话,本人免麻烦,大家免冗长;且根据上下文意思,大致应该都能懂;个别字句不易确定含义的,在括号内注明;少数确有必要的,自然会附白话。

史实存疑的,仍然采用《君主社会的朝代更迭模式》一文的办法,一般以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的说法为准。亦即,在没有根据可靠的、公认的新说法之前,对于存疑史实,采用专家的、业内人士的意见。

全文分为7部分,第一部分概括介绍嫡长子继承制的形成,然后是两汉(含秦)、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元明清、总结,共约百余小节。自今日起每天发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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