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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借钱不还,执行难、现行法律等于虚设,守法公民如何。

2004年4 月我父亲到煤矿务工发生意外不幸死亡,煤矿赔偿其家属16万元整。由于当时我(我是死者的长子)不在家,只有我妈妈和弟弟在家。由于当时我还不满18周岁和其他原因,这些赔偿金由我的大伯、四叔和五叔(我父亲兄弟有五人)他三人分别拿存折、我父亲的身份证(由于当时是用我父亲的名字存入银行的)和存折密码。到现在期间我在2005年7月以上学的名义用了1万元和2007年2月我妈妈生病经过多次要求才给1万元让我妈妈看病。现在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他们还以种种原因不让我用这部份钱,我说要建房他们也不让用。此事法院已经判决其三人把剩于财产归还我们。可到现在其三人也没有给我们。法院又一真这么拖着也不给加强执行力度。被告三人也人财产可以执行。其中老四也在家。
要是他们再这样拖着我带着铺盖到法院门口去住了。我家的房子已经出现裂缝了。住着让人是心惊胆膻啊。
现在我家的案件已经交到执行局快一年了,由法院的胡昌武法官接手,到现在一分也没有执行过来,可是法院竟说被告人:翟振江(四叔)、翟振华(大伯)、翟振海(五叔)不给钱,法院也没办法他们。
  大家说说这样的法院要他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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