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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案分析撤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势在必行之二

转贴——撤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张新宝]: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我们不能够指望仅仅依靠侵权法来进行审理,解决医疗事故中的诸多问题。这是一个共识。有关的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在这方面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第二、刚才北京市高院陈特法官提到了我们在审判中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是由于我们低级别规则的形成和效力作用,不规范所造成的。比如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赔偿的规定是行政权干涉司法权,只能按医疗事故处理。这是由于高层的原因造成的。这是执法过程中不正常的现象。应当对过去的一些诸多的行政法规中侵夺民事规则的情况进
行清理,包括医疗事故处理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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