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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人起诉权利人法院应否受理?

实际上可以起诉对方侵权(对方必然会反诉,问题自然就处理了),否则案由不太好办
确认之诉一般分为肯定(积极)的确认之诉和否定(消极)的确认之诉。在这样的诉讼中无需分别义务人和权利人,如果非要进行划分的话,那么权利人起诉的称为肯定的确认之诉,义务人起诉的就成为否定的确认之诉。再说民诉法第108条的原告、被告,并没有作出权利人、义务人之分,即可见一斑。
由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是给付之诉,不是确认之诉,因此用该条的规定进行论证,当然会遭到“砸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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